財務委員會17-18

財務委員會

 

環境局局長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致辭

 

 主席:

  我希望向各位議員介紹在新財政年度關於環境局的撥款及開支,以及主要工作重點。

  在2017-18財政年度,環境局及轄下部門在其政策範疇下獲撥款約148億元,較2016-17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11.8%,約16億元。當中經常開支約佔86億元,較2016-17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約9億5,800萬元,增幅為12.6%。增加的撥款主要用以支付推行各項計劃包括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營運「綠在區區」、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及能源效益等相關工作、推行本港首份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推展保持海岸清潔的措施、處理公眾填料,以及新增廢物處理設施的營運費用。在職位數目方面,環境局及環境保護署在2017-18年度將會合共淨增加26個職位。

  另外,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工程項目開支、非經常開支和資本帳合共約為62億元,相比2016-17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約6億400萬元,增幅為10.8%。所增加的撥款主要用作繼續推行多項非經常開支項目,包括「特惠資助計劃以逐步淘汰歐盟IV期以 2 前的柴油商業車輛」、「回收基金」及「為歐盟二期及三期專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及在政府建築物推行節能項目的資本帳開支。

  以下我會概述環境局來年的重點工作。

  應對氣候變化方面,行政長官在2017年《施政報告》宣布新的減碳目標,於2030年把本港的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相等於絕對碳排放量減低26%至36%,而本港人均碳排放量將減至介乎3.3至3.8公噸。

  其後政府發表了《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詳述在減緩、適應和應變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進一步推廣節能和發展可再生能源,以應對氣候變化。為提高公眾認知,我們已推出宣傳單張、電視和電台宣傳信息、宣傳短片、海報及全新氣候變化網站,提高市民對氣候變化重要性的關注,以及介紹政府與各持份者需要採取的行動。環境局會繼續在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下,協調政府各決策局/部門的工作,以落實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計劃。

  《巴黎協定》彰顯了更廣泛推動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需要。政府會率先更廣泛和具規模地應用可再生能源,並會創造條件,促使私營機構考慮採用可再生能源。在新建政府建築物方面,我們會提 高新建學校、教育用途建築物,以及新建公共空間及公園項目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標。至於現有政府建築物,我們會在技術和財政方面可行的情況下,為正進行大型翻新或裝修工程的建築物納入可再生能源技術,並已預留2億元為政府建築物、場地及社區設施等設置可再生能源設施。除了政府項目,我們正與兩家電力公司商討如何在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管制協議》)下,實施新措施以進一步在社區層面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

  《香港都市節能藍圖2015~2025+》定下以2005年為基年,於2025年將能源強度減少四成的進取目標。政府會繼續以身作則,引領社會各界共同達致這個目標。我們在2015年《施政報告》定下在2013/14年操作環境相若的基礎上,在2015/16至2019/20年度的五年時間把政府建築物的用電量減少5%。我們已為大約350座耗電量較高的主要政府建築物完成能源審核,找出制訂節省能源方案,並預留至少5億元以協助相關決策局及部門推行有關的節能項目。私營界別方面,政府在「4T」框架(即訂立目標(target)、制定時間表(timeline)、開放透明(transparency)及共同參與(togetherness))下,與建築環境界別的主要持份者建立夥伴關係,以具體落實《巴黎協定》,鼓勵4T夥伴制訂節能 目標及時間表,以及分享他們現行及未來的節能措施。政府亦正與電力公司商討如何透過新的《管制協議》進一步推廣節能。

  在能源方面,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我們在考慮於2015年進行的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後,正積極地與兩家電力公司商討新的《管制協議》,以改善相關條款。

  在自然保育方面,為顯示政府打擊非法象牙貿易的決心和為全球保護野生大象的努力作出貢獻,我們計劃於本年中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以推行一個三步計劃,分階段落實全面禁止象牙進出口及淘汰本地象牙貿易,及加重罰則以加強阻嚇非法瀕危物種的貿易。

政府已於2016年12月公布香港首份城市級《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行動計劃》),列出未來五年的策略和行動,以保育本港的生物多樣性。政府亦成立了一個跨政策局及部門的工作小組, 由我出任主席,以統籌和監察《行動計劃》的進展。漁農自然護理署亦即將開展指定紅花嶺為郊野公園的工作。

  改善空氣質素,一直是我們的重點工作之一。除了持續推行措施包括在2019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及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歐盟二期及三期專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外,我們亦會由2017年7月開始分階段收緊新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此外,我們會檢討管制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的法定技術備忘錄,亦正籌備草擬修訂現行法例以規管印刷業的潤版液和清潔劑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在船舶污染方面,我們正與廣東海事局合作,共同推動於2019年實施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為了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素,我們會繼續與廣東省合作,包括於2017年年中左右與廣東省政府務求完成評估2015年減排目標的達標情況,及確定2020年的減排目標。

  除此,我們已於去年開展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工作,檢視引入切實可行的新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實這些措施可帶來 收緊空氣質素指標的空間。我們預計在2018年完成檢討。

  為進一步提升維多利亞港的水質,繼淨化海港計劃第2期甲啟用後,我們將聚焦處理近岸污染問題。我們會在九龍及荃灣建設旱季截流器和修復污水幹渠,以減少殘留污染排放至維港,以解決岸邊臭氣問題。此外,我們已在2016年初展開一項為期兩年的顧問研究,就引致近岸污染的具體成因確定需採取的改善措施。

  至於海域清潔方面,相關部門將會使用增撥資源進一步加強清潔工作。我們亦會透過於2016年成立的「粵港海洋環境管理專題小組」,加強與粵方就區域內海洋環境保護事宜的交流和溝通。

  在廢物管理方面,我們會繼續按照《香港資源循環藍圖》中作出的承諾,提高公眾意識和加強社區參與,從源頭避免產生及減少廢物,並增加重用及循環再造。我們現正積極推展都巿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的籌備工作,並在3月27日的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委員介紹建議的落實安排。我們計劃於2017年上半年把收費制度所需的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考慮。與此同時,超過30個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的社區參與項目已陸續展開,讓市民及各持份者在不同場景親身體會廢物收費。

  在推展生產者責任計劃方面,我們正進行廢電器電子產品及玻璃飲料容器兩項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籌備工作,預計可在2017/2018年間分階段實施這兩個計劃。與此同時,我們亦會開展可行性研究,探討如何為合適的塑膠產品容器引入生產者責任計劃,主要包括飲品和個人護理產品的膠樽。

  新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將於今年4月7日起實施。我們正籌備立法,強制要求建築廢物收集車輛採用全球衞星定位系統,以打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

  此外,我們亦正逐步落實綠在區區計劃,以在地區上推動環保教育及支援回收。目前已有四個項目落成投入服務,而「綠在深水埗」亦預計於今年稍後時間啟用。我們亦會繼續監察及優化回收基金的運作,以利便回收行業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同時,我們正按照《香港廚餘及園林廢物計劃》的工作計劃,加強從源頭減少廚餘,並深化惜食香港運動。政府亦將支援大專院校及中小學等機構,將廚餘即場處理,並且加強在校園推廣惜食文化。

  環境基建方面,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1期即將於今年下半年落成,處理工商業界產生的廚餘,轉廢為能。為配合這個發展,政府將試行為食物環境衞生署管轄的街市和熟食中心及房委會管理的街市和商場的廚餘作源頭分類後,運往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1期進行回收再造。此外,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2期和綜合廢物管理 設施第1期相關工程的招標工作已於2016年年底相繼展開。我們亦已開展了未來廢物管理及轉運設施的規劃研究,以應對直至2041年的社會需要。

  活化已修復堆填區方面,第1期資助計劃共收到27份申請,有關的督導委員會已按既定程序及評審準則,篩選了部份申請作進一步評審,期望從中挑選合適的建議,在已修復堆填區發展合適的設施。

  主席,我們在多方面都會加大環境保護的工作,致力與社會各界攜手應對氣候變化,建構一個更低碳的香港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