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职权范围

食物及环境卫生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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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审议有关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和禽畜公共卫生的政策,就该等政策向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提供意见,以及监察有关政策的实施情况;
  2. 向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规管农场、食物业处所、食物危害因素和食物成分等事宜提供意见;
  3. 收悉有关处理重大食物和农场事故的报告;以及
  4. 就社区教育和宣传计划向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提供意见,以促进市民对食物安全的认识及提高市民对保持环境卫生的责任感。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