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職權範圍

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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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審議有關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和禽畜公共衞生的政策,就該等政策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提供意見,以及監察有關政策的實施情況;
  2. 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就規管農場、食物業處所、食物危害因素和食物成分等事宜提供意見;
  3. 收悉有關處理重大食物和農場事故的報告;以及
  4. 就社區教育和宣傳計劃向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提供意見,以促進市民對食物安全的認識及提高市民對保持環境衞生的責任感。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