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补贴计划(「补贴计划」)
支援以柴油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车辆及船只和相关工商业,缓解因中东地区战事引致油价高涨而对相关业界带来的冲击。详情可参阅链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文件。
补贴计划为期两个月,由四月三十日(星期四)凌晨12时开始*1实施,直至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晚上11时59分。
*1:个别油公司或分销商可能因需时调整内部系统而未能赶及在四月三十日(星期四)凌晨12时开始售卖获补贴的柴油。客户如有疑问,建议直接与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销商查询。所有参与补贴计划的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销商在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晚上11时59分后售卖的柴油,一律不会再获得计划下的补贴。
在本地使用柴油的用户在购买柴油时,可在补贴计划下获得每公升港币三元的补贴,其售价因而相应地每公升下调三元。补贴范围不包括非本地使用、作转售用途,以及政府部门车辆、船舶及设施所使用的柴油。香港两间电力公司(即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和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柴油,也不会获得补贴。
补贴将会分以下两个层面令柴油售价下降:
| (一) |
经指定油公司在其油站和直接销售给用户的柴油;及 |
| (二) |
经指定分销商售卖给其用户的柴油。 |
合资格用户不论是在指定油公司或指定分销商的柴油加注站购买柴油,抑或是购买由指定油公司或指定分销商运送作本地使用的柴油,在补贴计划下均可获得每公升港币三元的售价补贴。
(按油公司的英文名称排列)
指定分销商*2名册:

*2:名单上的指定分销商均已透过登记制度获政府核实其资格。若有分销商欲售卖获补贴柴油但仍未登记,请电邮至diesel@eeb.gov.hk,或致电热线3509 7600,索取登记表格。登记并完成核实的分销商资料会上载至指定分销商名册中。
政府已和各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销商签订协议,确立责任与条款,清楚说明补贴计划的操作安排,包括政府向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销商支付差价、油公司和分销商须保存完整且准确的账簿及记录,以及须每星期向政府提交报告和补贴计划完成后的审计安排,确保补贴能够相应地降低真实售价。如发现有违反协议条款,或柴油交易出现异常或补贴可能遭滥用,政府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补贴金额予有关油公司和分销商,并追究其责任。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销商亦须在补贴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政府提交经由独立核数师签发的「保证报告」和「审计报告」。
如有关于补贴计划的查询,可电邮至diesel@eeb.gov.hk,或致电热线3509 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