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之个人角度

减废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进城市已经扎根多年,香港实在要努力追上。今年4月1日开始的垃圾收费,是香港特区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建设我们生态文明的重要一步。虽然社会主流意见大都认同这个方向,但牵涉到收费,自然会引起很多意见和疑问。

政府有全面的宣传计划和教育活动。除了过去一段时间在多媒体数以千计次的播放垃圾收费的宣传片外,我们将会到学校向学生推广,亦和物管业和清洁服务承办商紧密合作,商讨落实工作指引和其他实际环境上执行时的细节。我之前在报章写了文章述说垃圾收费的背景、目的和成功要素,环保署也会在这个星期五 (1月19日) 向传媒朋友介绍各种安排细节。我会就垃圾收费写一系列网志,在这里我想从一个市民的角度就一些常见问题简单讲述一下。

垃圾收费之个人角度

  1. 垃圾收费开始后,市民具体要做什么,复杂困难吗?
    我们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平时我们一般都是把垃圾放在胶袋内才弃置在大厦、屋苑或地区收集垃圾的地方。4月1日开始,我们便应该购买指定垃圾袋来取代以前用来装载垃圾的胶袋,才弃置在收集垃圾的地方。如果偶然要抛弃大型垃圾如家俬等,需要贴上指定标签才送往弃置点例如垃圾站。将来整个抛弃垃圾的方式和以前基本上是一样的。
     
  2. 我见不到有地方售卖指定袋和标签,要去什么地方买,麻烦吗?
    今天还未公开发售。虽然收费四月才开始,昨天 (1月15日) 环保署已开始公布认可售卖点。一月底起政府便会逐步安排约3,000个大家经常买东西的地方如超市、便利店和药房等认可地点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政府更会鼓励屋苑管理处售卖指定垃圾袋和标签,方便住户。除了上述零售点以外,很多屋苑的物管公司、居民组织以及其他企业已经计划批量采购指定垃圾袋。截至1月15日,环保署已收到大约6,300个申请使用该署的网上平台批量采购指定袋,数目还在增加中。
     
  3. 我在街上想弃置纸巾、雪条棍或饭盒等少量随身垃圾,需要用指定袋包裹吗?
    不需要,把少量街上产生的随身垃圾放在公众垃圾桶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我们不应该滥用公众垃圾桶来弃置家居垃圾。把过量和家居垃圾弃置在公众垃圾桶上或旁边,在现行法例下都已经构成非法弃置,同样可被罚款3,000元。
     
  4. 我屋苑是否可以采用「包底」方式,无须个别住户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
    不可以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所以法例要求个人在弃置垃圾时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屋苑如有住户没有用指定袋,和很多其他地方一样,下游垃圾收集商很可能会因为当中混杂有不用指定袋的垃圾而拒绝接收。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公司便要「执手尾」,将不符合法例的垃圾再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才交给垃圾收集商,但这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底」概念,更不会改变个人应该用指定袋的责任和要求。正如商场或屋苑会聘请清洁工清理一些人遗下的垃圾,但不能因为有清洁工大家便可随意丢弃垃圾。
     
  5. 如管理公司用了大型指定袋「执手尾」,我再用指定袋是否双重收费?
    如果屋苑住户不能齐心使用指定袋,是会导致整体成本增加的。如上述例子商场或屋苑聘请清洁工清理一些人遗下的垃圾,愈多人乱丢垃圾,需要的清洁工和成本便会增加。如屋苑有垃圾不用指定袋包裹,导致管理公司需要用大型指定袋包裹不用指定袋的垃圾,才交给收集商,按情况可能要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最佳办法是大家合力鼓励全屋苑一齐使用指定袋,管理公司就完全无需再费时失事「执手尾」,总体费用也可以减至最低。
     
  6. 我可以做什么来减少购买指定垃圾袋的费用?
    最直接的方法是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如纸皮、胶樽、胶袋胶盒、金属罐、玻璃樽等乾净分出来,放在屋苑的回收箱,或是附近的「绿在区区」和流动回收点。交出来的回收物无须用指定袋包裹,可以节省很多购买指定袋的费用。如居住的屋苑或附近有厨余收集箱或收集点,把厨余都拿去回收,可以进一步减少废物量和购买指定袋。
     
  7. 为节省自己的费用,我是否应该等全屋苑住户都用指定袋才跟随?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用指定袋包裹好才弃置是基本责任,不应该等待别人做才做。如屋苑住户都等待别人先做,屋苑就永远无法摆脱「执手尾」,总体费用也不能降下来。从减少个人费用角度来说,一个15公升指定袋才1.7元。不用指定袋,迟早会被执法人员发现,定额罚款是1,500元。一次罚款够买两三年指定袋,既不负责任,也绝对不是聪明做法。
     
  8. 我趁别人不为意时,把垃圾偷偷放在公众地方是聪明做法吗?
    这是非法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能够这样做。这是自私和完全不顾公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定额罚款是3,000元,足够买很多年用的指定袋。非法弃置大量垃圾,更可以被罚定额罚款6,000元,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9. 政府说有六个月适应期,期间会否暂缓处罚非法弃置垃圾?
    适应期是让市民习惯购买和使用指定袋和标签弃置垃圾。任何时间和情况,我们都不容许非法弃置垃圾。
     
  10. 我不想香港减废回收文化比其他地方落后,我可以如何帮手推动?
    人有惯性和惰性,众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社会要建立新的减废回收文化的过程要好几年。作为个人,我们可以由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再鼓励亲友和周围的人一齐使用指定袋和标签来弃置垃圾,继而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料分出,实行乾净回收。当社会愈来愈多人这样做,就会形成氛围,其他人也就会跟着参与,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减废回收文化,让香港追上其他城市,亦有助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11. 我可以购买一些指定袋派送给亲友,帮手宣传和鼓励减废回收吗?
    可以的,法例只是禁止任何人在牟利业务中免费提供指定袋。
     
  12. 我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应该点做?
    其他地方推行垃圾收费的经验都是需要有一个过程和时间,让大家认知和适应。最重要是每个人自己先身体力行,才把这个使命传开去。见到其他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但无须气愤,更不要互相指责。我们要正面、同心地引领香港特区向前行,建立新的减废回收和绿色生活文化,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若市民见到有人恒常地不使用指定袋弃置垃圾,可以向环保署反映,让政府人员跟进。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