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補貼計劃(「補貼計劃」)
支援以柴油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車輛及船隻和相關工商業,緩解因中東地區戰事引致油價高漲而對相關業界帶來的衝擊。詳情可參閱鏈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文件。
補貼計劃為期兩個月,由四月三十日(星期四)凌晨12時開始*1實施,直至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晚上11時59分。
*1:個別油公司或分銷商可能因需時調整內部系統而未能趕及在四月三十日(星期四)凌晨12時開始售賣獲補貼的柴油。客戶如有疑問,建議直接與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銷商查詢。所有參與補貼計劃的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銷商在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晚上11時59分後售賣的柴油,一律不會再獲得計劃下的補貼。
在本地使用柴油的用戶在購買柴油時,可在補貼計劃下獲得每公升港幣三元的補貼,其售價因而相應地每公升下調三元。補貼範圍不包括非本地使用、作轉售用途,以及政府部門車輛、船舶及設施所使用的柴油。香港兩間電力公司(即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和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柴油,也不會獲得補貼。
補貼將會分以下兩個層面令柴油售價下降:
| (一) |
經指定油公司在其油站和直接銷售給用戶的柴油;及 |
| (二) |
經指定分銷商售賣給其用戶的柴油。 |
合資格用戶不論是在指定油公司或指定分銷商的柴油加注站購買柴油,抑或是購買由指定油公司或指定分銷商運送作本地使用的柴油,在補貼計劃下均可獲得每公升港幣三元的售價補貼。
(按油公司的英文名稱排列)
指定分銷商*2名冊:

*2:名單上的指定分銷商均已透過登記制度獲政府核實其資格。若有分銷商欲售賣獲補貼柴油但仍未登記,請電郵至diesel@eeb.gov.hk,或致電熱線3509 7600,索取登記表格。登記並完成核實的分銷商資料會上載至指定分銷商名冊中。
政府已和各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銷商簽訂協議,確立責任與條款,清楚說明補貼計劃的操作安排,包括政府向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銷商支付差價、油公司和分銷商須保存完整且準確的賬簿及記錄,以及須每星期向政府提交報告和補貼計劃完成後的審計安排,確保補貼能夠相應地降低真實售價。如發現有違反協議條款,或柴油交易出現異常或補貼可能遭濫用,政府有權拒絕或暫停支付補貼金額予有關油公司和分銷商,並追究其責任。指定油公司和指定分銷商亦須在補貼期結束後三個月內向政府提交經由獨立核數師簽發的「保證報告」和「審計報告」。
如有關於補貼計劃的查詢,可電郵至diesel@eeb.gov.hk,或致電熱線3509 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