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和發展可再生能源

推廣和發展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提供了燃燒化石燃料發電以外的可行方法。政府致力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以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

政府會按照2021年10月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所述,盡力克服香港地理環境的限制,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政府會透過促進本地可再生能源項目、區域合作和共同投資等,力爭在2035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提升至7.5%至10%,往後進一步提升至15%。

有關可再生能源的詳細資料,請瀏覽機電工程署的「香港可再生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