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信報編輯的信 - 回應有關電力公司《管制計劃協議》的文章

致編輯的信

致信報編輯的信 - 回應有關電力公司《管制計劃協議》的文章

 

就《信報》於2013 年12 月20 日刊登鄭經翰先生有關「中電電價上漲未能提供理據」的文章(《官員、泛民、環團成電費加價推手》),我們希望就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兩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下的把關工作,作出解釋。

淨電費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基本電費及燃料價條款收費。每間電力公司對基本電費的預測,須透過兩電提交的發展計劃周期檢討並取得政府同意。發展計劃涵蓋資本開支、營運支出及每年售電量的預測等。

政府會嚴謹審核電力公司提出的資本投資的需要、時間和預算,只接納有絕對需要的投資建議,以確保市民能享有可靠、安全、環保和價格合理的電力供應。在政府嚴格把關下,兩電在其2014-18 年發展計劃的預計資本開支亦因此較原先建議分別削減約49%和21%。

至於燃料價條款收費方面,這取決於市場的燃料價格。政府透過獨立能源顧問的協助,審視電力公司對未來數年燃料價格所作的估算,並評估這些估算是否合理。

《協議》下的電費穩定基金機制,可發揮減少電費增加或平穩電費的作用。為使電費穩定基金能夠發揮其作用,政府每年與兩電商議電費檢討時,同意把預計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從2009 年開始,中電的預計年底電費穩定基金結餘,保持在1 億元至3 億元的水平。今次檢討中,中電預計2014 年年底的電費穩定基金結餘約為3 億元,這並非新的安排,而隨後數年直至2018 年,這個水平都遠低於中電每年本地銷售總收入的5%的上限。

上述表明政府一直審慎監察兩間電力公司的財務表現,嚴格把關。最後,我們要強調,發展計劃和電費檢討都是嚴格按照《協議》執行的,任何決定都代表政府談判團隊集體工作的成果,對於文中指稱談判工作受個別官員影響的說法,絕不正確。

環境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務監察)

丘小敏